2017年煤炭市場延續高位運行態勢,煤炭市場關注度居高不下,煤炭政策也頻繁出臺,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2017年以來的所有煤炭行業大記事!
一、國內停止從朝鮮進口煤炭
2017年2月18日商務部消息,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12號,為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321號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2016年第81號公告,本年度暫停進口朝鮮原產煤炭(包括海關已接受申報但尚未辦理放行手續的煤炭)。本公告自2017年2月19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二、發改委:2017年煤炭276限產沒必要大范圍實施
2017年3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相關負責人就當前煤炭供應等答記者問時表示,從當前形勢看,隨著煤炭去產能的深入推進,一批無效低效產能加快退出,煤礦違法違規建設和超能力生產得到有力遏制,煤炭市場供求關系得到了明顯改善。2017年已沒有必要在大范圍實施煤礦減量化生產措施。
具體情況是:先進產能煤礦和生產特殊緊缺煤種的煤礦原則上不實行減量化生產措施;煤炭調入數量多、去產能后資源接續壓力大的地區,由所在地省級政府自行確定是否實行減量化生產措施,國家不做硬性要求;其他地區非先進產能是否實施和如何實施減量化生產措施,有關部門將根據煤炭市場情況,結合煤炭供需區域、布局、運輸、品種和季節性需求等因素統籌考慮。在煤炭價格仍處于合理區間(即抑制煤炭價格異常波動所明確的綠色區間)以上范圍時,將不會出臺減量化生產措施。
三、2+26城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及采暖季錯峰生產專項實施方案
2017年3月23日,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確,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多措并舉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區域污染排放負荷。
涉及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即“2+26”城市,方案中明確提出對于石家莊、唐山、邯鄲、安陽等重點城市,采暖季鋼鐵產能限產50%,以高爐生產能力計,采用企業實際用電量核實。
四、全國審核確認產能置換煤礦產能4.4億噸
2017年3月22日,從召開的去產能保供應煤炭座談會上了解到,根據國發〔2016〕7號文件關于確需新建煤礦一律實行減量置換、在建煤礦項目按一定比例與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掛鉤的要求,2016年下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先后印發了一系列文件,確定了建設煤礦減量置換、增減掛鉤的政策標準,地方和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抓緊制訂上報實施減量置換、增減掛鉤方案。截至2017年一季度,已審核確認36處手續不全煤礦的減量置換方案,建設規模1.9億噸/年,對應退出減少產能2.7億噸/年;審核確認40處已核準在建煤礦的增減掛鉤方案,建設規模2.5億噸/年,對應退出減少產能0.6億噸/年。因此,全國已審核確認產能置換方案的煤礦產能達到4.4億噸。
五、環渤海港口禁止汽車運輸煤炭集港
2017年4月20日,天津市港航管理局發布通知要求,為嚴格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2017年5月1日起天津港不再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港煤炭。2017年5月份河北滄州市為落實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要求2017年9月底前,滄州港口煤炭實現主要由鐵路運輸,禁止接收柴油車運輸的集疏港煤炭。9月18日曹妃甸港口物流園管委會發布關于禁止汽運煤集港的通知。通知要求,到9月30日止,曹妃甸港口禁止汽運煤炭疏港。10月1日起,河北省港口將全面禁止柴油貨車運輸集疏港煤炭,將進一步加強港口大氣污染防治,推進綠色港口發展。
六、煤礦安全大檢查
2017年6月30日,國務院安委會下發《關于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今年以來,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重大事故時有發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業安全意識不強、安全責任不落實、風險預控體系不完善、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安全監管執法不嚴格等問題。
七、進口煤限制從7月1日執行12月底暫時取消
2017年7月1日起,根據《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我國開始禁止省級政府批準的二類口岸經營煤炭進口業務。12月下旬,發改委本周口頭通知相關政府部門,暫時取消進口煤限制持續至2018年2月15日,在這段時間內暫時取消進口商品煤從嚴監管措施,2018年2月16日起恢復進口商品煤從嚴監管措施。
八、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迎峰度冬期間煤炭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
10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迎峰度冬期間煤炭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提出:將對重點地區檢查工作進行督查,并派出檢查組,對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進行直接檢查。迎峰度冬期間,河北省、山西省、陜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每周上報煤炭市場價格監管情況;其他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每月上報煤炭市場價格監管情況,包括出動巡查人次、巡查單位數、煤炭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重點單位庫存變化情況、舉報投訴辦理情況、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等。一旦煤炭市場出現重大或異常情況,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隨時上報。
九、建立煤炭最高最低庫存制度
12月7日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刊登了《關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庫存和最高庫存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簡稱指導意見)及考核辦法的通知,對于煤企和電企的最高庫存和最低庫存標準都做了明確規定,并明確了考核監督機制。
在煤炭庫存管理制度中,最關鍵的對煤炭生產、經營、消費各環節最低庫存和最高庫存標準沒有變化。其中,要求鐵路和水路聯運的燃煤電廠,庫存量不應少于20天耗煤量;而且要求為確保迎峰度夏度冬及重大活動用煤需要,有關電力企業要提前做好煤炭收儲工作,確保在用煤高峰到來前,將最低庫存水平在常態基礎上再提高5-10天;還要求,當市場供不應求、價格連續快速上漲時,燃煤電廠庫存量應保持在合理水平,原則上不超過兩倍的最低庫存量,迎峰度夏度冬及重大活動期間,最高庫存量可再適當上浮10-20天。
十、中長期合同簽約首次引入信用監管+中長期合同履約率應不低于90%
2018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中長期合同簽約首次引入信用監管,交易會首日,神華集團、中煤集團等煤炭企業與國電集團、華電集團等電力企業分別簽訂中長期合同,簽約量達到1.3億噸。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交易大會上強調,要早簽、多簽、實簽中長期合同,簽實就是供需雙方要多簽有量有價,違約有賠償措施一年及以上的中長期合同,并鼓勵簽訂更多的直購直銷合同。
2017年11月上旬,為指導煤炭產運需三方做好2018年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工作,促進煤炭穩定供應和上下游行業健康發展,發改委印發《關于推進2018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煤炭產運需企業要切實增強誠信意識,合同一經簽訂必須嚴格履行,全年中長期合同履約率應不低于90%。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強指導,重點對20萬噸以上的中長期合同進行監管,對合同履行情況實行分月統計、按季考核,并委托第三方征信機構開展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信用數據采集,建立動態信用記錄,適時公布有關履約信用狀況。
十一、“國電+神華”重組的國家能源集團成立
2017年11月28日,由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并重組的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重組后的國家能源集團資產規模超過1.8萬億元,擁有33萬名員工、8家科研院所、6家科技企業,形成煤炭、常規能源發電、新能源、交通運輸、煤化工、產業科技、節能環保、產業金融等8大業務板塊,擁有四個世界之最,分別是世界最大的煤炭生產公司、世界最大的火力發電生產公司、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生產公司和世界最大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十二、環保部發特急函:工業等領域用氣用電必須為民用讓路,燃煤取暖方式可沿用
12月4日,環保部正式下文,要求煤改氣(電)沒有完工的地方,繼續沿用過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以保障群眾溫暖過冬為第一原則”。環保部已向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下發“特急”函件《關于請做好散煤綜合治理確保群眾溫暖過冬工作的函》,要求凡屬沒有完工的項目及地方,繼續沿用過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已經完工的項目及地方,必須確保氣源、電源穩定供應及價格穩定。在存在問題和矛盾的情況下,工業等領域用氣用電必須為民用讓路。
十三、2017年煤炭、鋼鐵去產能任務提前完成
2017年我國鋼鐵、煤炭、煤電行業去產能均提前超額完成全年目標,這意味著,前兩年全國退出煤炭、鋼鐵產能已分別超過4.4億噸和1.15億噸,逼近“十三五”目標上限,2018年有望完成或提前完成去產能任務。
十四、2018年度長協煤價格確定
11月29日國家發改委《關于推進2018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工作的通知》!锻ㄖ芬幎,與2017年相同,2018年動力煤中長期合同定價機制繼續按照“基準價+浮動價”的辦法,基準價為535元/噸。不同之處在于,根據《通知》,長協價格公式中新增了中國沿海電煤采購價格指數。即:浮動價格由中國沿海電煤采購價格指數、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和中國煤炭市場網秦皇島港報價分別與基準價做差,差值之和的1/3再有供需雙方各承擔50%。
煉焦煤方面,山西焦煤集團2018年長協方案敲定:
①2018年長協用定價將維持2017年基礎價格不變。另山西焦煤集團計劃推出其煉焦煤行業指數,后期跟據指數變化做相應價格調整。
②2018年長協用戶回款方式由承兌調整為現匯,提升現金回款比例。
③提高長協銷售比例,2017年長協合同兌現率達92%,2018年將新增3家長協鋼廠客戶,長協銷量比例達到85%。